2013-04-01
發佈單位:文化局
一、宗 旨:為鼓勵國內外民眾多走出戶外,參觀珍貴的文化遺產,提升國內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協辦單位:金門縣金沙鎮碧山東店社區發展協會、金酒公司
三、參賽資格:凡國內外愛好古蹟、歷史建築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四、評選獎項:
(一)第一名: 1名, 獎金新台幣6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 1名, 獎金新台幣4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 1名, 獎金新台幣2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優 選: 5名, 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五)佳 作: 32名,獎狀乙紙及金門縣誌DVD(價值250元)
或金酒公司提供之紀念品。
五、攝影內容:
(一)攝影主題:以碧山聚落之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生
(二)作品規格:
1. 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沖洗成6*8吋或長邊不超
2. 需同時繳交掃描為5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檔。
3.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作、不得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
(三)參賽件數:每位參賽作品限6張,如不符上述限制則不予
(四)參賽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若有黏貼困難或因繳
(五)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
六、徵選規則:
(一)報名表之作品說明欄需註明該作品的主題名稱及拍攝地點
(二)第一名至第三名獎,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
(三)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取
(四)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由得獎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主辦
(五)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八)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
七、評審:
(一)102年8月2日於本局三樓會議會由主辦單位與攝影專家組
織評審會公開評審。
(二)通過入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放大12X18吋護貝加框,於
(三)遊客憑身份証投票,每人限投一次一票,投票時間為102年
(四)得獎名單於102.9.15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文
八、收件日期及地址:自102年4月1日起至102年7月30日
參賽作品請親送或寄至金門縣文化局收(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環
報名表、同意書(可複印或至金門縣文化局網站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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