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酉堂險遭廢止資格
2012/4/25
記者董森堡/金城報導
國家古蹟金城水頭酉堂別業因屋主管理不當、環境髒亂,遭文建會質疑古蹟維護管理不力、有浪費公帑之虞,考慮廢止古蹟資格。金門縣文化局昨緊急協同古蹟審議委員會成員前往現場勘查,委員們初步認定酉堂別業古蹟格式台金唯一,建物尚稱完整,應繼續保留古蹟資格並辦理後續維護事宜。
金門縣文化局是在日前接獲文建會古蹟第六區負責人曾逸仁告知,位於金城水頭村的酉堂別業,因管理人文化資產保存概念淡薄,配合古蹟保存態度不佳,若政府再度花大把公帑修復,屋主依舊無法作好古蹟維護管理工作,不但損及政府管理古蹟之形象,更易遭參觀遊客抨擊,故要求文化局召開審議委員會,決議是否保留酉堂別業之古蹟資格。
文化局獲訊後,昨天上午十時在局長李錫隆帶領下,邀集金門縣古蹟審議委員黃雅芬、黃振良、張崑振、李增財、符宏仁、江柏煒等委員,親赴水頭酉堂別業進行現地會勘,並討論酉堂別業是否具備古蹟之存在價值。
審議委員初步勘查酉堂別業後發現,現任屋主因不諳法令,隨意進行牆壁油漆及水泥修補;還擅將屋內房間原有尺二磚改為現代化磁磚,改變原有古蹟風貌;此外該古蹟後方因道路工程完工,造成屋後滲水地板潮濕;門口任意堆置物品、屋內環境髒亂不堪,的確有管理維護失當之虞,造成遊客環境感觀不佳。
所幸審議委員開會討論後認定,酉堂別業古蹟格局型式為台金唯一,應予保留古蹟資格,唯後續之開放與維護應兼顧,目前屋主進行部份修葺尚無嚴重影響,唯需再與所有權人溝通,並與周邊環境一併列入修繕計畫。
文化局長李錫隆表示,酉當別業古蹟風貌尚稱完整,審查結果決定應繼續保留古蹟資格並辦理後續維修事宜,該局會將審查委員意見送請國定古蹟主管機關文建會進行審議,另為保存國定古蹟酉堂別業之珍貴遺產,該局研提修繕計畫,恢復古蹟原有光彩。
搶救酉堂古蹟水頭居民盼公部門介入
2012/4/25
記者董森堡/金城報導
金門縣文化局針對水頭酉堂別業是否廢止古蹟進行實地勘查並召開相關會議,水頭居民聞訊後籲請縣府莫重蹈金城歷史建築「將軍第」之覆轍,並建議文化局可考慮以地易地或簽訂地上物使用權合約等方法,改善酉堂別業管理現況,莫讓珍貴的閩南文化建築消失損毀。
水頭居民李丕國表示,酉堂別業是台金地區唯一具有園池型式的私塾建築,為舊時金門「船王」黃俊於1766年所建,因其門樓前有橫額題「酉堂」,因此被稱為「酉堂別業」。別業在當時的年代來說就是別墅,絕非一般民眾有能力興建的宅第,小時候他常聽聞父執輩談論酉堂別業主人黃俊的風光,若貿然廢止酉堂別業可說是相當可惜。
當地居民黃宜樺也指出,酉堂別業在民國七十七年時公告為二級古蹟,後因文資法修正改為國定古蹟,當時該酉堂別業毀壞嚴重、環境零亂不堪,經縣府於八十六年編列二千六百多萬的預算發包修復,並於八十七年十一月間完工開放一般遊客參觀,若此時廢止酉堂別業的古蹟資格,不是白白浪費兩千多萬元的公帑嗎?若廢止古蹟資格、屋主更無經濟能力修復古蹟、建物更易毀損!
當地民眾建議,縣府或許可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研擬解套方法,利用以地易地的方式與現有屋主交換土地與建物使用權,或是與屋主簽訂地方物使用合約,利用公部門的力量來管理酉堂別業,並配置解說人員或是環境維護人員,如此一來才能改善現任屋主管理不當的缺失。
水頭居民也強調,金門縣府政積極爭取申請世遺,若古蹟保存不當而廢止,豈不是讓外人看笑話!水頭居民樂見公部門居中協調改善措施,也期望酉堂別業有朝一日也能成為與得月樓、金水國小一樣,有個乾淨整齊的環境空間。
據金門縣政府編著的《金門縣二級古蹟金門黃氏酉堂調查研究》的資料記載,前水頭黃氏酉堂別業的建築,形制為二落大厝加左護龍,佔地約四七六坪,建物坐東北面西南,軒亭立於前落前方。宅院有兩進,除私人住宅外,亦為當年村子的私塾。屋前以花崗石曲橋將水池一分為二,圓的為日池,弦的為月池,合稱為「日月池」。為擁有十八艘「三支桅」帆船、經商於江南的商賈黃俊於清乾隆年三十一年(1766年)所建,是台金地區極少數略具園林趣味的民居,其珍貴的歷史價值絕非一般民居可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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